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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及保密审查制度
作者:新闻网发布日期:2018-04-15来源:宣传统战部 点击数:

第一条 学院各处室、系部是校园网站内容保障的工作主体。

第二条 校园网应及时发布学院各类信息。

第三条 各处室、系部提高录入信息质量,录入信息应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影响重大或涉及敏感内容的信息还应经本单位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签发。

第四条 栏目内容的审核和发布时限:

(一)审核工作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发布操作应在审核通过提交发布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重要或时效性强的信息应做到随时审核发布。

第五条 校园网站内容的录入、审核、发布工作分别由部门信息发布录入员、审核人和审核部门经办人、负责人承担。相关人员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学院内容发布保障归口管理部门宣传统战部报备。

(一)录入员由各处室、系部指定人员担任,承担信息采编和录入工作;

(二)审核人由各处室、系部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审核录入的内容是否符合政策方向、是否客观公正、是否正确合理及是否适宜对外公开的内容。承担校园网相关栏目的审核发布工作;

(三)经办人由内容保障归口管理部门宣传统战部指定人员担任,承担学院各类信息采编和录入工作,具体负责栏目内容的收集、采编、审查、核实、提炼、归纳、校对和录入工作;

(四)负责人由内容保障归口管理部门宣传统战部指定人员担任,负责检查提交发布信息的内容在程序、形式上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损单位利益和形象的不当内容;

(五)审核人委派本部门其他工作人员代为履行职责时,审核责任不发生转移。

(责任编辑:新闻网宣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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